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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上海市交通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有序推進本市機電設備國內招標交易電子化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機電設備國內招標,是指企業使用國有資金通過招標方式在境內采購機電設備的活動,其中交易標的包括但不限于冶金機械、化工機械、加工機械、工程機械、民航設備、船舶設備、電力設備、電子設備、通信設備、交通系統設備、石油天然氣設備等機電設備。自2021年11月1日起,經政府審批、核準或備案類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工業、能源、交通領域)中,設備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機電設備國內招標項目,應當進入上海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現全流程電子化交易。
鼓勵其他情形的機電設備國內招標項目加快進入上海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符合有關標準的交易平臺與上海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現對接;力爭到2023年底,實現上海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對各類機電設備國內招標項目基本覆蓋。《通知》指出,按照國務院“加快推進交易全過程電子化”要求,為進一步優化交易流程、提高交易效率、規范交易操作,上海市有關市場主體應在機電設備國內招標過程中,加快普及實施電子化交易操作,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認證、公告發布、投標響應、專家抽取、場地預約、開標評標、結果通知、合同簽訂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