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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財政廳關于2021年省本級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名單的公示
為提高行政執法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促進嚴格規范公平文明執法,根據《財政部關于2021年開展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的通知》(財庫〔2021〕24號)和《云南省財政廳關于2021年開展全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的通知》(云財采〔2021〕10號)的要求,省財政廳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隨機抽取了5家代理機構作為2021年省本級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的檢查對象,現予以公示。
附件:2021年省本級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隨機抽取名單
云南省財政廳
2021年6月9日